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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6月15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安徽籍来沪人员孙某、李某夫妇在宝山区大场镇其暂住地将回收的旧药、过期药重新包装后出售,非法获利约人民币20余万元。目前,孙某、李某因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孙某于2010年3月起,在明知自己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外回收各类旧药、过期药,并从外地购买各类药品外包装和说明书等,随后在其暂住地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用打码机将回收来的旧药、过期药更改批号、更改生产日期,重新包装后销往河南,非法获利约人民币20余万元。 2011年11月17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民警会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孙某、李某的制假窝点,当场查获价值人民币332507元的各类药品,以及大量药品外包装、说明书和制假工具等。犯罪嫌疑人孙广、李素芬于当日被抓获,其二人到案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孙某交代,其用于制假的旧药、过期药品及药品包装盒均是从废品回收人员处购得。而记者从涉案的废品回收人员孙某某处了解到,其在收废品的同时往往也从居民家中收购用剩的、尚未过期的药品,一般按照药品原价的30%到40%回收,之后再予以转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