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王玮报道)一男子拿着9份公证书,到法院领取执行案款,并称其他9人“授权”自己来领案款共2万余元,法官审查公证书发现,其中4份是假的。
据悉,这是乌鲁木齐市法院首次发现持假公证书领案款事件,6月6日,米东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了事件的经过。
米东区执行庭王法官介绍,几日前,该庭正在发放一起涉及劳动报酬的集团诉讼执行案件的案款时,当事人之一的陈某来到法院。陈某称,自己是前来领取包括自己在内的共10人的执行款,随后拿出9份公证书“其他9人都在外地,他们授权让我来领钱,经过公证处公证授权了的。”
执行法官按照规定,对公证书进行审查,与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电话核实,被告知,陈某提供的公证书中,有4份公证书编号与公证处登记在册的公证书编号当事人、公证事项不一致。
陈某称,公证书是同他一起打工的9名工友寄来让帮忙代领案款的没想到有几份是假的。
法官对陈某进行训诫后,发放了陈某及其他5份真实公证书的当事人案款共计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