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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公安部直接督办的重点案件、涉案金额达2亿元的“湖南假钞第一案”中,负责销售环节的广东人吴生有等人昨日一审领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特大伪造假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生有犯伪造货币罪被判处死刑,吴俊发、黄松金被判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领刑5至15年不等。吴生有、吴俊发当庭表示上诉。
湖南制假币销往广东
2010年的“湖南假钞第一案”是公安部直接督办的重点案件,该案中捣毁了当年全国最大的一个伪造货币窝点。该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湖南人张良成负责制造假币,广东人吴生有、吴俊发等人负责销售,并提供生产的胶片、特种纸张、特种油墨。张良成等人已获刑。
该团伙中负责销售环节的是吴生有等人。据张良成此前的介绍,广东惠来人吴生有是从事机械模具、吹塑机械等生意的小老板,因长期从事模具生意,吴生有对钱币模具方面也较在行,自认识张良成后,两人就开始商议伪造人民币牟利。
长途客车截获假币33箱
广州市中院审理查明,2009年下半年,吴生有等人与张良成商议伪造人民币牟利。吴生有、吴俊发、林志明、张良成每人出资10万元。随后,张良成便到湖南常宁市租下了两间房屋作为伪造假币的厂房,又找到懂印刷技术的工人。据早前媒体报道,张良成将制假币窝点选择在城郊结合部,在此开工印刷3批次,制出以KP、SE、SW、TJ等为冠字号的假币2.07亿元。
这些假币随后通过长途卧铺客运班车运到广州,再由吴生有指定专人取走,前两批次伪造的1.4亿假币通过长途客车分4次运往广东已销售一空。2010年4月27日,当团伙再次运输假币到广州时,被广州警方在花都区北兴加油站查获,当场缴获假币33.5箱共计6696.91万元。
已售假币1.28亿获利150万
据吴生有团伙成员交代,成员中分工明确,运输、销售、送货等环节各有专人负责。所有销售货款全部交给吴生有,由吴生有和张良成核算,扣除成本后以现金形式分赃。
经查核,该假币生产窝点建成后至案发,该团伙共伪造面额100元的假人民币约1.95亿元。除被查获的6696.91万元外,余下的1.28亿元被以每100元假币3元到3.5元真币的价格销售出去,获利150万元,其中吴生有获利50万元。
南方网编辑:蔡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