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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江瑜)老山景区如何保护,将有法可依。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南京市老山景区(森林公园)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许慧玲出席初审会。
老山位于我市浦口区,目前已经成为国家森林公园,是我市重要的森林资源和生物资源保存育种基地,拥有丰富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对老山景区立法保护,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工作。初审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农委组成人员就《条例(草案)》分章逐条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许慧玲说,《条例(草案)》的制定是加快推进我市风景区(森林公园)保护的迫切需要,《条例(草案)》要充分体现南京特色,将多年来保护与利用经验上升为法规条文,为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和执法提供充分的依据。要以《条例(草案)》的制定为新的起点,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当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当作建设“绿色南京”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森林资源倍增计划,统筹推进城乡林业发展,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