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市人大为老山景区“量身”立法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5日 06: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报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记者 江瑜)老山景区如何保护,将有法可依。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南京市老山景区(森林公园)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许慧玲出席初审会。

  老山位于我市浦口区,目前已经成为国家森林公园,是我市重要的森林资源和生物资源保存育种基地,拥有丰富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对老山景区立法保护,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工作。初审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农委组成人员就《条例(草案)》分章逐条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许慧玲说,《条例(草案)》的制定是加快推进我市风景区(森林公园)保护的迫切需要,《条例(草案)》要充分体现南京特色,将多年来保护与利用经验上升为法规条文,为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和执法提供充分的依据。要以《条例(草案)》的制定为新的起点,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当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当作建设“绿色南京”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森林资源倍增计划,统筹推进城乡林业发展,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发挥作用。

热词:

  • 市人大常委会
  • 条例(草案)
  • 科学发展观
  • 老山
  • 我市
  • 绿色南京
  • 立法保护
  • 创建国家
  • 森林城市
  • 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