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大众网青岛6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徐丽丽 通讯员 刘波) 6月12日下午,青岛市交警支队李沧交警大队处理非现场视频违法行为时,一辆进口途锐小型越野客车引进了民警的注意,其驾驶员在14个月的时间里因交通违法共计91次,被处罚14200元,记分285分,民警为其打印违法处罚决定书就用了一个半小时。
73起超速违法 最高时速飚至152公里
12日下午15时,一名途锐小型越野客车驾驶员到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查询其车辆违章视频,李沧交警大队民警查询后发现其驾驶的鲁U93***小型越野车在2011年3月4日至2012年5月17日存在91起交通违法,其中73起为超速,10起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只有6起交通违法不记分。在超速的73起违规中,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2次、超过50%以上不足70%的4次、超过30%以上不足50%的33次、超过10%以上不足30%的34次。
“自动抓拍系统显示,这辆鲁U93***车辆的视频违章大部分在城阳区、滨海大道等路段,因车辆提速快、路况好、车流量少,该车在上述路段行驶的最低速度为每小时94公里。2011年12月31日14时53分,其车辆在滨海大道46公里处超速近70%,该车当时的车速为152公里/小时”李沧交警告诉记者。
记分285分 被罚14200元
当民警告知当事人91起交通违法合计罚款14200元、记分285分后,牟某当场认罚,并承认所有的交通违法都是自己所为。民警给其打印违法处罚决定书竟然用了一个半小时。根据规定,牟某的驾照被暂扣,且必须到交警支队车管所的驾驶员培训中心进行学习并进行科目一考试,同时重新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