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记者熊婷婷昨日,记者从省社保局医疗保险处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管理,药店需确保医保常用药品的供应,其中,市区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药品品种不少于1000种,并要求设置夜间售药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24小时购配药服务。
据悉,定点零售药店须确保及时供应基本医疗用药的能力。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药品品种(不含中药饮片)须达到规定数量,市区定点零售药店不少于1000种,其他定点零售药店不少于700种。定点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定点连锁门店配备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西(中)药学技术人员,并保证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其他营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为解决医保参保者夜间购药的问题,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需设置夜间售药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24小时购配药服务。另外,今后各地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总量需按规定设置。原则上每1万户籍人口设1家定点零售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