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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2日讯(见习记者 张汝树) 12日,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安类公务员共有79人列入体检、考核范围,这些人将于15日进行体检。
据了解,列入人民警察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员,从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据介绍,参加淄博市公安类公务员体检的人员,务必于2012年6月15日早晨6时前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门前院内集合。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核对身份。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20日。考察结束后,由市公安局汇总考察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于6月25日前报市公务员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