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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盘锦看病可当地报销啦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0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沈阳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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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盘锦为异地安置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到代办窗口办理

  以往,沈阳市的医保参保人员如果在盘锦异地就医,报销需要往返于沈阳与盘锦之间,时间无形中便被延长。从6月1日起,这样繁杂的报销程序将变得便捷。6月12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布,今后在沈阳市医保局选择盘锦市为异地安置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终结后,可在盘锦代办窗口直接办理相关结算报销手续。

  去年年底,沈阳市与海南省成功实现了异地联网就医结算,这次,盘锦市又被选为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城市。沈阳市医保局介绍,没有实现异地联网就医前,由于手续繁琐,有时参保者需要在沈阳、盘锦之间往返多次,无形中导致报销的时间延长,增加了参保职工经济上的负担和精神上的压力。现在,凡在沈阳市医保局选择盘锦市为异地安置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终结后,本人或代办人可携带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明细单、病历、身份证、本人盛京银行卡等材料到人保健康盘锦中心支公司代办窗口直接办理相关结算报销手续,无需再返回沈阳市医保局。

  记者 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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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终结后,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人保健康盘锦中心支公司代办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

  2.所需材料: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明细单、病历、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本人盛京银行卡。

  3.本人或代办人填写《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收卷通知单》及《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信息确认单》,同时将医保IC卡与本人盛京银行卡信息确认单留存至沈阳市医保局,并确认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4.本人或代办人持代办窗口开具的《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收卷通知单》及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到人保健康盘锦中心支公司代办窗口,领取报销结算表和费用明细打印单。

  5.沈阳市医保局将医疗结算费用划入盛京银行卡内,请注意查收。

  结算查询

  报送材料一个月后,参保人员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网址:www.syyb.gov.cn),按顺序点击个人用户→个人医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消费明细查询,便可查询到相关结算数据。

  办理地点

  中国人民保险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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