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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市发百岁老人及高龄津贴124万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14: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清远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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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日报讯(记者叶慧勤)1日上午,记者从2012年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目前《清远市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已经2012年第3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上报市政府审定印发。会议要求各地政府、老龄委要加强对落实高龄津贴制度的组织领导,重点抓好配套政策的出台和贯彻执行,确保如期完成市政府工作任务。据悉,去年全市共发放百岁老人及高龄津贴124万元。

  会议要求,今年全市老龄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主线,以深入开展“敬老行动”为载体,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建立《清远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二是通过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试点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启动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幸福计划”等措施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老服务能力。同时建设“五个一”工程。到2015年,市级建有一所省一级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乡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三是扎实做好“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做好“敬老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及认真做好2010-2011年度市级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四是抓好“敬老月”活动,并进一步健全老年维权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主要呈现在老年人口规模大且增长快、年龄结构渐趋高龄化、“空巢”家庭老人大幅增加、农村老龄问题比较突出等特点。截至2011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2.8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2.69%;据推算,到2015年未,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60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将超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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