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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书利:一定要用这种惩戒方式吗?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1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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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仪陇县义门小学六年级学生小双(化名)因为偷了化学实验室两瓶硫酸,被要求在全校师生前检讨,进行警示教育。6月5日上午,小双在全校师生前念完检讨书后,其母亲李红芳接过话筒,发表看法后便倒在台上,经抢救无效身亡。校方称,其有心肌梗塞病史。

  学校想给孩子一个警告,想让他记忆深刻,想让他不再犯。可是有必要用这种形式吗?因为小双的母亲以前就有心肌梗塞的病史,我们不能说小双母亲的死完全是因为当众念检讨。可是这至少是原因之一。那么这个孩子将来懂事了要怎么面对自己?因为自己的一时糊涂,母亲就这么没了。这个教训的代价是不是太高了?

  我们都知道中国人一向有一种思想—人言可畏。对于一个母亲,自己的孩子做出了这样不光彩的行为,自己本来就不好受。还要去当众念检讨书。在接过话筒的那一刻,她倒下了。作为一个母亲,她有恨铁不成钢的郁闷,所以她想当众道歉,想让儿子记住这是多么不应该。但是她同时还有无法排遣的羞愧感。因为是自己的儿子做出了偷盗行为。她或许想到了以后会被人指着背脊骨说:“这就是那个偷东西小孩的妈妈……”人言可畏啊!她的心跳怎么能不加速?

  这让我想到了很多学校的贫困生补助。很多学校在发补助之前总会要求学生到台上念感谢信或者鞠躬下跪之类的。这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每个有点自尊心的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自尊心泛滥。学校在进行这种举动之前是不是有深入考虑呢?我们都知道只有那些十恶不赦的人才会被游街示众,让他们受到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那是对待万恶的罪犯的,对于一个还不太懂事,智力都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孩子,这样做是不是太残忍了呢?也许我们可以换种人性化一点的方式,比如把看管化学实验室的任务交给他。当他自己成为看管之后他或许会发现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真的没有必要用这种残忍的方式来伤害一个幼小的心灵。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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