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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杨敏 记者 万晓霞 徐淳) 日前,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民负担监督卡管理工作通知》。
为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维护农民的正当利益,我市从2003年以来一直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各县区将减负惠农政策的相关内容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实行减负惠农政策全覆盖。《通知》对监督卡的内容、格式作了统一规定,要求统一发卡时间(各地原则上在7月10日前必须发卡到户),各县区减负办将加强面向农民收费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卡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超过筹资筹劳限额,不按时足额向农民发放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不向农民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行为,我市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