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6月8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网上报名,仅需2500元就可学驾驶,尽管价格有点低得离谱,但还是吸引了众多欲学驾车的网友,可他们缴费后却大多落入陷阱。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罚金6000元;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
1975年出生的上海人胡某是挂靠驾校的教练员,他有三辆教练车,从事驾驶员培训工作已经六年了。2011年1月,由于生源不足,为了招揽生意,胡某伪造“上海五汽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冒用该公司名义与北京百分联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分公司)签订《窝窝团联销服务合同》,约定由百分公司在其经营的窝窝团网站上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发布驾驶员培训信息。同时,胡某又以个人名义与上海足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G团网合作协议书》、与上海岱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营销推广合同》,分别约定由上述公司在G团网、团拼网发布前述同样信息。
据胡某交代:“我开始想通过网站低价招一些人,然后通过这些人帮我介绍学员,就开始正常收费。所以开始的时候是用后面学员的钱填前面学员的钱,但网站一下子招了五六百人,远远超出我的预算,我无法操作了,只好给一部分人退款,但一退款我的资金链断了……”
经查,该信息在网上发布后,吸引了众多想学驾驶的网友,而报名学员向网站缴纳200元及至体检中心支付体检费100元后,胡某以其挂靠的上海邮佳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名义及冒用的上海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名义与报名学员签订《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收取每名学员2500元。
其间,胡某在对部分学员进行培训后,因亏损等原因无力继续履行合同,但仍继续对外签订合同,收取钱某等被害人的“培训费用”,用于弥补其损失等。截至2011年8月,胡某共与270名被害人签订合同并收取费用达59.8万余元,未对上述被害人提供培训或进行退赔。同年9月,胡某为躲避被害人追讨钱款而逃匿。后窝窝团网、G团网、团拼网向其中的229名被害人退赔钱款共计49.7万余元。同年10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胡某,到案后交代了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又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与其他人继续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据此,法院对其作出上述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