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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活力东莞”, 营造生机勃发的体制环境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 12: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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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着力创新政府体制。

  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按照建设“小政府、强政府”、“大社会、好社会”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大部制改革,优化调整政府部门结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以水乡片为试点,研究制定主体功能区建设规划,推动不同主体功能区、功能区内各镇街错位发展。以企业便利为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8.进一步加大简政强镇力度。

  统筹管理权限和权力下放、业务下沉的关系,使基层政府具备更加完善的经济发展功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整合镇街行政资源,推动机构精简和人员下沉,增强基层工作队伍服务企业动力。加强对镇街用权行为的指导和检查,引入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用权监管体系。

  19.加快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

  积极探索农村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合理划分事权财权,推进政务服务、村民自治、集体经济三分离,严禁举债分红,规范举债行为,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加强对村一级公共服务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新平衡利益机制,完善“市镇主导规划开发、市镇村分享发展成果”的模式,健全重大项目奖励、用地收费返还、税收奖励分成、贷款贴息、生态补偿等激励性措施,激发村(社区)转型升级活力。

  20.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多元化发展趋势,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的引领区,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努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创新社会管理的理论研究,与省社工委及有关知名高校合作,探索建立东莞社会建设研究院。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强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政府行业管理、社会生活事务管理等职能向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转移,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独特作用,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创新完善新莞人积分入学入户、考录公务员、参与社会管理等制度设计,稳步推进新莞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切实增强新莞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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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街
  • 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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