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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校食堂 禁止任何形式盈利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 06: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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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教委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生在校集体就餐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自办或引进社会力量承办的食堂,要账目公开,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

  《通知》要求,学校在引进社会力量承办食堂合同中,要有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条款。区县教委要对成本核算和饭菜价格进行动态监测。严禁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以任何形式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直接或变相用学生餐费补贴教师伙食费或发放其他福利。严禁以任何名目要求供餐单位为学校提供无偿服务等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摘自《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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