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法制网北京6月7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今天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据了解,为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于2012年4月27日颁布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部门规章。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两部门要求各地区要认真开展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关于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如实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报职业病危害,并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通知还要求,加强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有关要求进行申报。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报所在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初审合格后,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进行资质认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司依照职责进行审查;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初审合格后,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资质认可,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通知强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评价工作,并对其检测、评价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颁证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