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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沅陵6月1日讯(通讯员 刘小凤 王莉)男子不堪女友责备,盗窃同行电脑筹路费。5月31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王某,男,现年23周岁,家住陕西,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王某通过网络与湖南沅陵的钟某相恋,经钟某介绍来到该县城的某理发店上班。
2012年2月26日,刚上班几天的王某便适应不了理发店忙碌的生活,便以病假为由,在宿舍不肯上班,女友钟某责备其懒惰,一气之下,便要他收拾行李回陕西老家,苦于没有路费的王某,将同事胡某的笔记本电脑变卖,得现金1200元。
5月3日,在女友钟某的劝说下,王某回到沅陵县城,称来与被害人胡某解决笔记本电脑被盗一事。被害人胡某见王某没有赔偿其损失的诚意,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目前,王某被批准逮捕羁押,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