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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乘客袁老太摔倒受伤,近日上海徐汇区法院对这起公交车乘客伤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决被告公交公司赔偿袁老太34.6万余元。
去年12月的一天,袁老太独自一人乘坐公交车外出,当公交车行驶至徐汇区罗秀路长华路路口时,由于驾驶员突然紧急制动,导致她失去平衡摔倒在车厢内,并当场昏迷。经过医院诊断,她头部被撞引发右额颞脑挫裂伤并伴有颅内血肿。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涉案公交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虽然在袁老太治疗期间公交公司垫付了医疗费10万元,但是距离实际花费还有很大差距,为此袁老太将公交公司告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交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由于驾驶员的过错造成原告受伤,理应对其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条款,法院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