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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端州“六一”家长“被捐款” 教育局责令退还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07: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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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肇庆5月31日电(黄耀辉陈松连)“六一”国际儿童节在即,广东端州城区不少家长因孩子幼儿园“被捐款”,金额从30元至100元不等。端州区教育部门表示,要求幼儿园全额退还给家长。

  覃女士的儿子在端州城区某民办幼儿园读中班,5月中旬接到幼儿园给家长的《通知》,称“六一”即将来临,幼儿园将举行系列庆祝活动,每位幼儿报名参加活动需交活动费60元,并在黑板上注明“家长们一定要在5月19日前交完‘活动费’。”

  据覃女士示出的《通知》称,家长可以自愿形式交60元活动费,帮孩子报名参加活动。覃女士交了60元,以为此事已了结,可第二天儿子放学回家告诉她,课室贴着的一张纸没有他的名字。

  覃女士从其他家长处获悉,《通知》里说“家长自愿交60元活动费”,但有些家长交了100元给老师,多出来的40元给幼儿园的“赞助费”,多交钱的小朋友就上了“光荣榜”。

  与覃女士相比,林先生的小孩在城西某私立幼儿园,两天幼儿园向家长收取了50元“过节费”,说给孩子买“六一”儿童节礼物,如果家长不交钱,自己的小孩子在“六一”当天就没有礼物收。

  调查发现,在城区一些小型的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借“六一”节之机收取家长们的“过节费”或“活动费”,收费金额从30元至100元不等。

  端州区教育局副局长伦建雄表示,教育局每年在节前都会下发相关的文件,提醒教师自律,勿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过节费”。

  伦建雄称,经查证后,责令违规幼儿园张贴告示,无条件全额退款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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