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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2年4月1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2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63,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每10股派1.08元现金);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仍为1,863,68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7日,除息日为2012年6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9
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8*****730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00*****706
耿建明
4
01*****830
刘山
5
01*****348
耿建富
6
00*****661
邹家立
7
01*****749
谢金永
8
01*****624
曹西峰
9
00*****642
赵亚新
五、股东承诺减持价格的除息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邹家立、曹西峰、谢金永、赵亚新、刘山等人分别于2008年8月1日所作的追加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8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次分红派息完成后,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除息后调整为6.92元/股。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
3、咨询联系人:陈金海、李冰
4、咨询电话:0316-5909688
5、传真电话:0316-590856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