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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教育厅或招考院发布信息,视为无效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1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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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5月31日讯(记者 姜洋)在今天上午举行的高考新闻宣传通气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宋承祥表示,今年高考期间,任何未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授权或指派的单位或个人假借或代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信息,都将视为无效信息。

  宋承祥表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宣传报道的信息来源主要以正式文件为主,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提供相关文件,主要提供渠道为省教育厅和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对于正式文件以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内容,将由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新闻发布会和咨询活动的形式正式向社会发布。省教育厅新闻中心负责组织,除此之外,任何未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授权或指派的单位或个人假借或代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信息,都将视为无效信息。

  同时,、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授权,任何单位不得刊登高考试题及答案。考试之后不得对试题、评分标准、评分细则进行分析与评论,以免误导考生和家长。试题分析将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各新闻媒体如果对试题有意见或者搜集到对命题有帮助的建议,可以直接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

  此外,不准对所谓的高考状元及个案问题进行炒作,考试及录取过程中的个案问题反映到新闻媒体的,请引导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通过正常工作渠道解决和处理。不允许刊登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擅自更改的招生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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