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浙江运输管理局原局长受贿427万被判15年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11: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东方网5月31日消息:日前,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张平平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平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法院查明:1999年至2011年,张平平在担任浙江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兼浙江省国防交通协会秘书长、浙江省杭宁高速公路管委会委员及办公室主任、杭宁高速公路管委会主任、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装修补偿费用支付、工程招标、运管系统制服订购、办公用房购买、班线报批、保险业务推广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7万余元。

  根据今年年初浙江省检察院的情况通报,有些行业和部门职能事关国计民生,权力寻租空间大,职务犯罪相比其他行业容易多发。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贪污贿赂犯罪70余人,其中,除副厅级的张平平外,另有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32人,涉案总金额2400余万元。

  张平平案件是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指定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热词:

  • 运输管理局
  • 非法收受财物
  • 管理局局长
  • 人民检察院
  • 装修补偿
  • 运管
  • 职务犯罪
  • 谋取利益
  • 犯受贿罪
  • 侦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