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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30日电 七成网友反对地震征兆不向公众发布。
5月2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草案)》进行首次审议。草案规定,“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林业、水务、气象、国土等部门建立地震宏观异象会商机制,对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共享、会商处理、统一发布。”城建环保委认为,会商结果不一定对公众发布,而且地震信息的发布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议删除“统一发布”的条款。
据此,人民网30日推出网络调查《北京拟规定地震征兆不向公众发布,您咋看?》。截至当晚11时30分,共有4670人次参与了调查。其中,70%的网友(3269票)反对地震征兆不向公众发布,认为应及时预警,生命安全分秒必争;13.1%的网友(612票)支持不公布,避免产生恐慌;16.1%的网友(753票)建议加强综合防范应对,令百姓安心。
另外,还有部分网友(0.8%,36票)有其他话要说。★

北京拟规定地震征兆不向公众发布 须依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