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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串通涨价 将遭巨额处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07: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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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媛、徐彬报道:昨日,记者获悉,29日,我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发函,要求各地价检部门严肃查处驾校串通涨价行为。对各地驾校不按规定对驾驶员培训收费明码标价,未在培训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价格的,按每个收费项目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于驾校串通定价、涨价,垄断市场价格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我省已于2011年决定放开对驾驶员培训收费等项目的管制,实行市场调节,由驾校等相关单位自主定价。不过,近期陆续接到居民反映,驾校以联合签订驾校公约、自律公约、驾驶员培训行业收费指南等形式,统一提高、制订驾驶员培训收费价格,统一集中办理招生手续,统一报名招收学员,统一分配学员配额等手段,涉嫌相互串通,操纵驾驶员培训市场价格。

  5月16日,新余市有10家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联合签订《新余驾校公约》,约定从2012年5月17日开始,大货(B2)报名价4500元,小车(C1)报名价3500元,外训学员练车价150元/小时。与原价相比,大货(B2)提价1000元,小车(C1)提价600元,外训学员练车价不同程度提高,涉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为此,新余市物价局、新余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于5月25日下午召开提醒告诫紧急会,责成驾校培训收费标准立即恢复到5月17日涨价前水平,期间所收取的涨价款限5月31日前退还给学员,近期(10月1日前)不能涨价。如有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将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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