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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废弃电器产品企业将获基金补贴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04: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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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记者韩洁、徐蕊)财政部30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这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办法》规定,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五类产品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出口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办法》根据五类产品回收处理补贴资金需要,并考虑相关行业利润水平和企业负担能力,分类确定了基金征收标准。

  办法同时规定,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整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中,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箱约为3亿台,洗衣机约为3.2亿台,空调器约为3.3亿台,计算机约为3亿台,合计17.7亿台。这五类产品每年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另外还有大量的手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电子产品报废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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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韩洁 徐蕊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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