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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济南5月29日专电 (记者钱荣 王志)济南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单位或社区居民绿化楼顶每平方米最高可获百元奖励。
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的这一细则规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社区居民开展楼(房)顶绿化和垂直绿化。楼(房)顶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建筑安全和园林工程规范。市、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按照楼(房)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建设标准及景观效果给予表彰奖励。楼(房)顶绿化、垂直绿化及沿街单位开放式绿化实施情况列入“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评选条件;楼(房)顶绿化经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每平方米将获80元至100元人民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