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浦东法院“四个一”服务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9: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法院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浦东法院针对近年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增长迅猛的情况,特设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专项合议庭,并在审理中向当事人提供“四个一”诉讼服务。

  一是一个电话。书记员在向被告发送传票之前,先进行电话联系,询问实际居住地并口头通知开庭时间,然后再发送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避免因诉讼材料无法送达而取消庭审的情况发生。

  二是一份告知书。向当事人发送诉讼材料时附一份告知书,简要列明证据材料的提交及赔偿处理要点,向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

  三是一次询问。对一些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在收到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后,电话联系其代理人,询问调解意向,于庭审前对双方展开调解。

  四是一声提醒。承办法官必须对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的赔偿款缴付情况进行追踪,并第一时间提醒原告及时领取赔偿款。

热词:

  • 四个一
  • 法院
  • 案件当事人
  • 交通事故责任
  • 庭审
  • 告知书
  • 浦东
  • 诉讼文书
  • 书记员
  • 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