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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破窗强测醉驾是暴力执法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3: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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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凌晨1时至4时,深圳交警在全市查酒驾。在深圳东路查车点拦停了一辆深色宝马,车上男子拒不接受检查,交警劝告无效后采取强制措施,砸破车窗并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测试,证实为酒后驾驶,现场查扣其证件并处罚款。(5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交警严查醉驾得力,砸窗执法做得对,而且根据新闻后面的调查,赞同者与不赞同者的人数之比约为3:1,这种情况不容乐观。醉驾,人人痛恨之,但是并非“人人得而诛之”,更不是怀疑司机是醉驾,为了强测醉驾,交警可以不择手段执法(包括砸窗),其实砸窗这种野蛮的执法方式与文明执法相去甚远,更无执法底线可言。

  在执法现场,当时因为道路封闭,宝马车后面排起了好多待检车辆,现场交警最终请示行动指挥中心后采取强制措施———砸窗。砸窗之前,打开了录像机取证……这个执法过程仿佛无懈可击——现场交警已经告知司机要配合调查,而是司机不配合执法,此外还请示了上级,全程录像取证等等,这一连串动作给人的信息好像是执法“有理有节”,从交警的角度看来,一切都是“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并无不妥。

  事实上,并非如此。交警有执法权,但是没有“违法权”。交警现场执法,无论是请示上级还是录像取证,这些都掩饰不了交警违法的事实。当然,查处醉驾是交警的职责,但是破窗强测醉驾显然是错误的,万一人家不是醉驾,岂不是侵犯了人家隐私?再说,车子是司机的私有财产,谁都不能侵犯私人的合法财产,即使是现场执法,交警也无权砸窗执法。可能有人说司机不下车已经涉嫌“妨碍公务罪”,其实妨碍公务罪需要被执法对象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来阻扰执法,照此一说,呆在车子里的司机显然并无威胁到交警,而且即使警察盘查公民,公民也应该有沉默的权利罢。

  细究起来,砸窗行为算是交警个人行为还是执法者的行为?砸破车窗和查处醉驾是两码事,不能因为要查醉驾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砸窗,无论是交警个人还是权力部门,这不仅是“暴力执法”还是“暴力违法”。虽然说一个车窗被砸了,也值不了多少钱,但是这不是赔偿多少的问题而是一个执法理念滞后的恶果。作为执法枢纽的行动指挥中心,它居然还同意交警砸车窗的“非法”请求,而且报载砸窗曾有先例,当事交警只是道歉了事,更无谈到赔偿,更不可思议的是,作为执法部门还未意识到需要制止如此暴力执法的行为,实在说不过去。从根本上来说,侵犯他人的权益这已经涉嫌违法,执法不能以违法作为代价,执法首先要尊重公民的人格权和财产权,否则谈不上文明执法。

  其实砸窗强测醉驾跟私闯民宅、张贴暴力标语、刑讯逼供、限制人身自由、狠揍被捕的小偷等暴力执法没什么两样,只是表现的方式不同而已,看似做法“大义凛然”,其实本质上是野蛮执法,野蛮执法往往容易沦为滥用职权,甚至打着执法的幌子干着违法之事,执法者不得不提高警惕,不能图一时之快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执法应从讲究底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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