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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为车商代理保险“松绑”(资料片)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张恒)监管部门正逐渐为机动车销售企业(以下简称“车商”)代理保险业务“松绑”。记者从山东保监局获悉,为规范车商代理保险业务发展,我省明确,今后各保险公司均可与已取得兼业代理资质的车商建立合作关系,相应车商的合作保险公司数量也不再限制在3家以内。换句话说,今后消费者买车时,从车商处办理保险的选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根据省保监局近日下发的通知,我省结合车商兼业代理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允许所有开展车险业务的险企与已取得兼业代理资质的车商建立合作关系,但是各险企必须切实加强对车商代理业务的管理,不得通过无代理资质的车商开展代理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取得兼业代理资质的车商,我省放松了其合作保险公司的数量限制,即不再限制在3家以内。这就意味着,过去消费者若从车商处办理保险业务最多只有三种选择,但是今后选择的范围可能就更为广泛了。
同时,省保监局规定,对于已取得兼业代理资质的车商,其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上载有合作保险公司名称的,不再受此记载内容的限制,也暂不再另行换发新证,待现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到期并获延续后再行更换新证。
为加强对保险公司委托车商代理保险业务的监管,省保监局先后在东营、烟台、淄博、泰安、临沂、威海、莱芜、德州等8地市开展了车商代理保险业务试点工作,并先后下发《关于印发<东营市、烟台市车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试点方案>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推动车商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等通知,并自今年2月份起在全省(不含青岛)受理车商代理保险业务的资质申请工作。
记者注意到,省保监局近日已经公布全省范围内(不含青岛)所有已经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质的车商名录,共有810家,各公司及社会公众均可通过省保监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