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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共机构节能有“硬杠杠”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05: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夏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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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晓芳)5月28日,自治区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这意味着我区公共机构节能有了节能“硬杠杠。”

  《办法》将每年6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自治区能源紧缺体验日,并对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油等能源资源消耗规定了具体的节约措施。

  节电除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区域外,室内空调温度的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太阳能,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和智能调控装置,除重大节日外,夜间禁止开启亮化办公区域的景观照明;电脑等办公设备应当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停用耗电办公设备1小时以上的,应当关闭设备电源,下班时,应当关闭办公用电设备的总开关或者拔下电源插头;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科学合理设置电梯的使用,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下转第三版)

  作者:张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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