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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A03
2014年目标
城市乱摆卖、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搭建、乱停放、乱撒漏、乱倒(丢)垃圾、乱穿马路等现象基本消除,市容“脏、乱、差”和交通“拥、堵、塞”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中心城区、主要干道、大型广场及一些重要区域的改貌提质和绿化亮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环境面貌和总体形象明显改善。
举措
组织领导
重新设立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管委),由市长任主任,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任副主任,分管副市长任执行副主任,相关部门和各区主要领导为成员。市城管委是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指挥机构。
精细作业
在“扫、清、堵、洗、建”五方面制定作业细则(即推行24小时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各类积存垃圾;执法人员24小时上路,查堵“泥头车”撒漏;每晚12时至次日6时清洗马路和人行道)。
建立专项整治机制。在治理“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倒(丢)垃圾”、“乱搭乱建”、“乱穿马路”等方面出台长效管理办法。
抓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
强化奖惩
市每年设立4000万元的城市管理奖励基金,实行重奖重罚,最高奖罚200万元。
将各区每季度考评成绩和区长、分管副区长姓名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季度考评低于80分的区政府负责人在媒体公开说明原因。
组图由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制图/罗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