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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三水沙头地震 原是虚惊一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13: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佛山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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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提醒:散布地震谣言或构成犯罪

  时间:昨日15时50分

  地点:三水西南沙头片区

  佛山日报讯记者聂亮超、谈飞洋报道:昨日15时50分,一则三水沙头发生地震的消息在微博快速流传。随后,记者调查发现只是虚惊一场,也排除爆炸可能。16时30分,“南粤防震减灾”微博辟谣,称沙头没有发生地震。

  昨日15时50分,媒体人“吕晴春”发微博说,“刚刚收到当地市民报料,三水区西南沙头发生地震,有部分房屋倒塌。沟通当中,报料人电话很快断线。向当地网友求证,急!”。消息一出,引发网友强烈关注,一小时内有近两百网友转发。16时,记者也接到多名市民报料,皆称在微博看到沙头发生地震的消息,希望记者前去核实。

  16时10分,记者在西南沙头市场看到,濛濛细雨中,市民生活安然有序。对于网上的消息,刘小姐十分震惊。她说,下午根本没发生地震,也没有听到爆炸声。记者在附近走访,也未发现有地震或爆炸现场。“如果真发生那么严重的地震,房屋都倒塌,我想广州都会有震感吧!”李先生分析说。

  16时30分,“南粤防震减灾”发微博辟谣,“根据广东地震台网中心测定,今日佛山市三水区西南沙头没有发生地震。”随后,媒体人“吕晴春”也在微博澄清,确实接到当地市民报料,但经核实,地震实属谣言。

  16时50分,佛山市地震局官方微博“佛山防震”也在微博辟谣,“据佛山市地震监测台网的监测数据,佛山市范围内今日未记录到有地震发生,广东省地震台网也没有我市发生地震的记录。”

  广东邦南律师所律师徐玉发表示,恶意散布地震谣言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如果造成社会恐慌或他人财产损失,可能还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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