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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向村级延伸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1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惠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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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农村群众来说,农村卫生室虽说就医方便,但不同程度存在医疗设施简陋、药品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为加快完善我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提升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和能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向村级延伸,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日前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全市逐步建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根据《方案》,我市将以公益性为目标,改革现有的村卫生站管理体制,合理规划和配置村卫生资源,优化村医生队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村卫生站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械、考核六个“统一管理”,在全市逐步建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方案》指出,村卫生站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村卫生站,按1名乡村卫生从业人员配备;服务人口在1500~3000人的村卫生站,按2名乡村卫生从业人员配备;服务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卫生站,按3名乡村卫生从业人员配备。村卫生站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对于村人口超过2000人的村卫生站应适当增加用房面积。严格执行“诊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要求,对新建的村卫生站要增加“防保室(公共卫生室)和值班室”,基本设备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标准合理配备。

  对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给予定额补助

  《方案》规定,村卫生站必须全面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备,严禁村卫生站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村卫生站所配备和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同时,为吸引和鼓励高、中级人才扎根农村,我市将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给予定额补助。省财政给每间行政村卫生站每年补助1万元;市财政对中专、大专和本科毕业的乡村医生每月分别补助100元、200元和300元,每名护士每月补助600元,护理师和主管护理师每月补助700元和800元,到困难村卫生站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每月再补助200元。

  本报记者龚 妍 通讯员张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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