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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提示:离退休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11: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新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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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对于离退休人员来说,能否提取公积金以及如何提取,都是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大事。日前就有读者询问:“我是一名单位经办,单位有一批老职工快退休了,想取公积金,需要带哪些资料?具体怎么办理?”

  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详细解答了以上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的身份资料包括: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及住房公积金龙卡。证明资料包括:1.离休职工,应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一份;2.退休职工,应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市、区、县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退职证及复印件一份。

  同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资料:为办理提取手续,集中封存户职工只能委托同户籍亲属或配偶代为提取住房公积金。代办提取的,应提供以下资料:1.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2.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一份。

  携带以上资料到所属区县管理部办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官方网站:www.zfgjj.cn或www.housefun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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