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本报讯(贾晋璇 记者蔡韬)呼兰区农民李顺接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他的上诉费缴纳可以采取邮寄方式或由一审法院代收与卷宗一并上缴,省掉了他再跑几十里地的麻烦。这是近日哈市中院制定二十七条便民措施之一。
据悉,二十七条便民措施本着便民咨询、便民立案、便民审理、便民执行、延伸便民服务五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旨在发挥法院服务功能,把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措施规定,要落实“诉讼权利、诉讼义务”告知制度。将诉讼程序各个环节公之于众,阳光下操作;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增加就地办案的比例,减少开庭次数,解决“跑不起”问题;提高当庭宣判率,严格审限,解决“拖不起”问题;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于简易案件,依法能调解的,当即调解,可以速裁的,当即速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尽量简化诉讼程序,方便当事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