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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5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江苏检察机关调研。她指出,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着力转变执法理念,着力提高执法能力,着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胡泽君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着力转变执法理念。学习贯彻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在保障人权方面有很多相关规定,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检察机关需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使执法理念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符合执法办案规律,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望。
胡泽君说,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在转变执法理念的同时,要着力提高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能力。执法办案的能力需要在执法办案的实践中提高,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可以促进检务公开,提高检察机关的透明度,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
胡泽君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着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必须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素质,而且要经得起别人的监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必须坚持从严治检、廉洁自律,使检察队伍真正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高素质队伍,用实际行动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调研期间,胡泽君先后考察了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鼓楼区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工作,听取了南京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她对江苏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说,江苏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起步早、作用大、效果好,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提高了干警执法能力,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提高了队伍素质。她希望江苏检察机关多探索、多创造经验,促进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会见了胡泽君。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