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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25日电(记者苏万明)青岛市民政局24日公布了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用项目及标准,每位逝者最高免除标准为1225元。
据介绍,根据青岛市政府《关于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青岛市决定从2012年6月1日起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等符合相关规定的逝者,均可免除相关费用。
青岛市公布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及免除标准。其中包括普通型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费,车辆、遗体消毒费,馆内遗体搬运费,1天内遗体普通冷藏费,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费,1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费等,免费项目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免除,最高免除标准为每具1225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