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严格加强工资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18: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针对部分地区个别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的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问题,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 《关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工资管理的通知》,要求从现在开始,各地各部门安排3个月左右时间对本地区本部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执行工资政策制度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管理。年底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吃空饷”,也叫吃空额。通知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在职人员培训学习、退休、病假、受党政纪律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要严格执行工资政策。通知对十类情况作出明确规定,比如,长期不在岗、在编不在岗,仍足额领取工资;离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亡故家属延期领取工资;在职人员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院校和技校,学习期间仍然领取工资等情况,都属违规违纪行为,均在整治之列。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对突破编制、突破增人计划,自行增加人员的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考录、招聘、调任的工作人员,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一律不审批工资。

  通知强调,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干部人事管理各项规定。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干部任免、调动、奖惩、培训、退休等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同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信息管理系统,改进人事统计办法,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和工资信息及时采集更新、定期发布。

  通知要求规范程序,明确责任,进一步健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共同负责的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制度。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实际人数和职工实际岗位如实申报工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并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对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律和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本报记者)

热词:

  • 组织人事
  • 工资管理
  • 机关事业单位
  • 工资信息
  • 吃空饷
  • 纪律处分
  • 工资发放
  • 省委组织部
  • 工资政策
  • 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