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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外国人在中国进行的不文明甚至违法活动激起了全国的愤怒声浪。据一项调查显示,高达94.3%的人力挺“提高外国人入境中国的签证门槛”。
近期,北京市公安部门宣布开展清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外国人的“百日行动”,引来舆论关注。
“在华外国人多了,由此引发的犯罪成了社会问题。但不能说因为他是老外,就对他网开一面。”刑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研究所的阮齐林教授说。
乱,不好管
近年来,我国已成为越来越多外国人的“淘金”目的地。据统计,去年外国人入出境共计5412万人次,比2010年的5211.2万人次增长3.8%。
但部分不法现象也因此发生。比如,由于地处使馆区,北京三里屯是著名的外国人聚居区。一名保安证实,外籍人员的争端事件时常发生,“白天还好,但是到了晚上,治安环境就有些乱,不好管”。在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工作的小张也说,他看到有些外国人在从事贩毒之类的非法活动,晚上也扰乱附近治安。
随着最近巡逻的警力明显增多,外国人争端事件相对减少。但是小张认为警方的行动力度还不够。
处罚是否过轻
“我曾经服兵役派驻战争地区,负责看管军队军用物资,我偷走了几百万美元,把它们特殊处理,涂成了黑色纸片。这些美元已运到广州,我把它们复原,你愿意买下吗?”
这样的诈骗说辞,不是来自本土骗子,而是来自某些在华外国人。
根据公安部历年统计,外国人入出境人数居前三位的口岸为:上海浦东机场口岸、北京首都机场口岸及深圳罗湖口岸。上海、北京、广东等外贸发达地区,也正是来华外国人犯罪的相对高发地区。
根据资料,上海市查处的“三非”外国人案件,从2002年的485起猛增到了2009年上半年的1800余起。
实际上,国务院颁布于1986年12月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被质疑已经有些落后。比如,对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只处以“警告或者每非法居留1日处5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实施细则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并不多。
不少专家学者指出,我们国家“外交无小事”的传统,造成了目前“涉外案件无小事”的影响。
这些因素,都造成了目前外国人、中国人的某种潜意识:“外国人犯罪,和中国人不一样。”另一方面,在不少缺乏经验、不会外语的基层派出所,在遇到外国人犯罪问题时,就存在“不敢管、不会管、管不了”的情况。
不过,阮齐林认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也不应该对外国人有明显的从宽处理。对于“在华外国人有特殊待遇”的网上舆论,阮齐林并不认同。
“在没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处理外国人在华犯罪情况之下,这些说法只是个案性的猜测,没有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