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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相应的督查监管也越来越严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款旅游却屡禁不止,而且为了规避检查、便于通过审核,一些公款旅游往往以“变装”的形式出现,手法越来越隐秘。仅仅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已有多起新型公款旅游事件被曝光,而其形式之多变不禁让人咋舌:公款旅游为何这般难治?(据5月22日《人民日报》)
遏制公款游的难点在于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而监督机制的形成靠政府对公款游问责的决心。舆论监督具有很大的震慑力,但不能对此形成一种依赖。舆论只是对监督执行情况的一种督促,而不能总是监管落后于舆论。不扭转监管被动的局面,遏制公款游谈何容易。
公款游屡禁不止,主要在于对公权监督制约力有限。要从根本上扭转局面,必须改变单一的依靠党纪条例的约束,在此之外,还需要形成法律层面的严格监管。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对遏制公款游非常重视,但问责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甚至问责之后待舆论稍冷违纪违规官员又悄然复出。这无疑使监管的威力减弱,震慑力打折,也就很难达到遏制公款游目的。
遏制公款游除了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之外,还应严格执行对财政预算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监督是遏制公款游的有力手段,但对审计的监督必须保持独立性,不能受其他权力部门的干扰。审计的独立性如同于司法部门办案的独立性,审计监督应当严格按照《审计法》的授权,依法对公款游进行合理审查。审计监督若到位,就可以有效遏制小金库、变相报销等长期难以掌控的行为,从而达到有效监管各种变相公款游的目的。
遏制公款游还必须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不能流于形式,应该不折不扣执行国务院的规定,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难度在于政府是否真正下决心,只有敢于公开,勇于接受批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在考察、学习、开会等花样百出的名头下的公款游。
公款游成了一些单位或一些圈层的变相福利,问责不严,就有违规动力——这正是它成为一种顽疾的原因。只有监管真正给力,问责不流于形式,才可能破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