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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5月25日消息: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昨天在交通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有关部门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已经起草了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意见,争取早日出台。
另外,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只应收取通行费,并没有以时间成本来计算的费用。针对最近引发热议的高速公路“超时费”问题,何建中昨天表示,对“超时车”如何处理,在国家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补交通行费。不过,对于所谓超时车是否属于“逃交、少交”车辆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甄别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