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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生态林禁止商业采伐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07: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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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忠权)为使津沽大地更加郁郁葱葱,使天更蓝、水更绿,《天津市重点生态林管护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其中规定,严格重点生态林采伐更新管理,重点生态林禁止商业性采伐。

  《天津市重点生态林管护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需征占用重点生态林林地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禁止在重点生态林内进行开垦、挖沙、取土、筑坟等损害生态林的行为。重点生态林管护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作者:陈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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