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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欧嘉剑)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所属的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已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正式移交我省,实行属地管理。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湖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上获悉的。
协议签订后,湖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在机构、人员、资产等方面实行一次性整体移交,此举标志着湖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隶属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隶属于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均重建于1980年。长期以来,湖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在维护铁路运输环境,打击涉路刑事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公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加强铁路廉政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