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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5月17日,新丰县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起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遮挡车号牌,以长期逃避交通违法责任的案件,当事人徐某华受到相应处罚。
5月15日上午,新丰交警大队马头中队组织警力在105国道新丰路段、新丰县城街道巡逻监控,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途经新丰县城府前路段时,拦截了一辆车号牌被遮挡的小车。经查,该车号牌为粤B806FB。为了逃避交通违法责任,驾驶人徐某华从2010年6月起,利用迷彩布套将车号牌遮挡,并将交通法律法规置于脑后,肆意先后在广东省内广州、汕尾、惠州、东莞、翁源、新丰等地超速、闯红灯、未系安全带等,制造交通违法行为22起,其中18起仍未处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在查清交通违法事实后,马头中队民警除责成驾驶人徐某华立即消除遮挡车号牌违法行为外,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在新丰境内发生的9起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