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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谭迎春)日前,《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由省政府发布实施,这是全国首个颁布实施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核心思想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国土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使我们的家园更美好、经济更发达、区域更协调、人民更富裕、社会更和谐。根据国家和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全省区域内主体功能区分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二级三类区域。
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八大经济区”,大力实施“十大工程”,构建以十大产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详细报道见第四版、第五版)
作者: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