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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举报奖励办法》公开征集意见
本报讯 (记者赵冬芹、李传智通讯员马亚男)为鼓励市民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安全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出台《佛山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励或可达10万元。这是一周内市食药监局面向社会征集意见的第二个医药行业管理办法。
根据此次出台的奖励办法,凡是全市范围内发现的“三品一械”违法行为,市民均可向市食药监局提供线索或证据,举报方式有现场举报,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以及信函举报等。根据其与事实的符合程度进行分级奖励。有罚没款入库的,分别按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的6%、4%、2%的标准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原则上,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相关负责人表示,实名举报是为了便于线索的奖励落实,并不会侵害举报人的隐私权利。另外,该方案也明确要求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举报人的姓名、资料信息,或出现协助被举报人躲避查处的行为。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去年该局共接到“三品一械”市民投诉共84件,经全部办理落实。稽查人员透露,现阶段市民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意识比较薄弱,反映的情况以消费投诉为主。目前该局正在搭建信息化举报平台,已经进入调试阶段。
链接:本月食药监管新举措
5月14日发布《佛山市药品零售企业退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格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相关药品零售,对出现假冒伪劣或非法渠道购进以上药品的企业进行退市处理。
5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佛山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设立市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奖励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事故线索及相关证据的市民,最高奖励金额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