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GDP增速比全国高4.3%
据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72.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4%。增速虽比上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但比当期全国平均增长水平高4.3个百分点。
住房保障支出增长64.9%
一季度我省完成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520.4亿元,增长20.5%。一季度全省财政支出551.7亿元,同比增长38.6%。
在财政支出中,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32.9%、50.2%、42.8%、32.6%、102.8%、74.0%、64.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同比增14.4%
与我省GDP增速同步增长的,还有全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
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49.53元,同比增长14.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3578.20元,增长21.4%。
一季度我省CPI同比涨3.9%
一季度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9%,比上年同期回落0.4个百分点,比当期全国平均涨幅高0.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7.9%,仍然是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推手。
一季度全省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6%,高于当期全国平均涨幅0.6个百分点,出厂价格上涨2.2%,高于当期全国平均涨幅2.1个百分点。
我省一季度经济逆势上扬
“虽然目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式难言乐观,但是我省一季度的经济数据出现了逆势上扬的态势。”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占国说。
对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的问题,他指出,由于历史原因,虽然我省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赶不上发达地区,但是随着我省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和增加收入措施的不断开展,这个差距正在不断缩小。
另外,我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不断做出努力和调整,三农问题的妥善解决也为民生问题的保障和巩固提供了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