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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网友“欧阳委员”发微博称:高先生因身体不适,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觉,第二天下高速时,原本只需40元高速费,却被要求缴纳385元,堪比住了一晚三星级酒店。该微博网上被多次转发,本地很多车主也表示,从未听说过高速公路超时加收通行费的规定。高速公路管理局大连管段工作人员提醒,高速公路确有限时规定,但至今未因超时处罚过驾驶人。
轿车在辽宁路网内超时最多交280多元
在大连朱警官微博中,有网友质疑:“设置高速公路休息区,不就是为避免疲劳驾驶供司机休息吗?一方面禁止疲劳驾驶,另一方面又对超时做出处罚规定,法规与事实是否相悖?高速公路在收费方面需适当合理化,提高收费透明度,不要让司机花冤枉钱。 ”
昨天,记者拨打了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热线电话。接线工作人员介绍,高速公路确实有限时的概念,计时标准为高速出入口之间里程除以最低限速。记者了解到,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连管段,除对营运车辆倒换收费卡、倒换车牌等逃缴公路费的行为进行治理外,尚未对因驾驶员途中休息、修车等行为导致的超时加收通行费,这也是省内广大驾驶员不了解高速公路有限时规定的一个原因。
按照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于恶意逃费的驾驶员,按照辽宁路网内单向距驶出站的最远距离的2倍收费。这项治理高速公路“超时”的收费标准适用于客车和轿车。比如辽宁路网南端为大连,北端为凌源三十家子镇,单向最远距离约320公里,以此为据,轿车在高速公路“超时”,最多可按约640公里收通行费,辽宁路网内轿车每公里收费标准为0.45元,这样算来,轿车司机“超时”最多可缴280多元高速公路通行费。对货车的“超时”治理是按照计重收费标准来确定。
保留凭证避免加收通行费
高速公路收费站怎样确定车辆是否超时?收费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连到沈阳正常行驶约四五个小时,若超过收费系统限定的时间,收费站就会自动报警,收费人员会向驾驶员核查原因。当然系统设置的时间段要远超出正常行驶所需时间。因此,车主们对“超时”多缴费的理解存有误区。为避免疲劳驾驶,驾驶人在服务区休息是十分必要的。很多车主也会因为过度疲劳,而在服务区长时间休息,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驾驶人只要保留好服务区住宿的发票,或途中因故修车票据等有效凭证,驶离收费站时主动出示给工作人员,或讲清楚,就不会向驾驶员加收通行费。
对同一收费口进出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会根据该车行驶时间,以及该条公路最低限速来确定行驶里程,然后再按每公里收费标准进行计费。对于J型和U型行驶,即在高速路上掉头,或下错道原路返回等不出站的逃费行为,也都要受到相应处罚。 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