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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新疆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人员,均应申领社会保障卡。卡面样式全区统一,有效期为10年
社会保险关系在自治区内跨地区转移,不需要重新申领社会保障卡,只需要办理信息重置手续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我区开始对持有医保卡(证)的人员,逐步换取社会保障卡。 资料片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敏燕报道)一张小小的社会保障卡,它会变脸:住院时是社保卡,消费时是银行卡。在ATM机上不仅用它可以查询自己的医保消费明细、医保账户结余,还可以进行存取款。很快,我区参保人员就都能拥有这张方便的小卡了。
5月2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我区开始对持有医保卡(证)的人员,逐步进行换卡。《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也开始施行。
我区参保人员换到的将是一张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它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记录着持卡人姓名、照片、社会保障号码(即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相当于将社保卡、银行卡合二为一。它不仅支持身份凭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还支持金融应用(此功能需要持卡人到其社保卡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社保卡金融应用激活手续,方可使用)。可以说,换取新的社保卡后,今后个人缴费参保人员不用再准备一张专门用于社保缴费的银行卡了。
按照规定,凡我区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人员(含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均应申领社会保障卡。卡面样式全区统一,有效期为10年。已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如果尚未领到社保卡或社保卡补领、换领期间急需使用,可申请办理临时社保卡。临时卡有效期60天。
由于社会保障卡具有双重功能,因此它也拥有两个密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密码和金融应用密码。为保证使用安全,持卡人领取社保卡后应及时设置密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均可提供密码设置服务。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关系在自治区内跨地区转移,不需要重新申领社会保障卡,只需要办理信息重置手续。办理时持社保卡到新参保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重置卡内社保信息后方可使用,卡内的金融信息不变。换取新社保卡后,目前的医保卡(证)的功能将由社保卡代替,医保卡(证)上的个人账户资金也将会自动转入社保卡。
去年10月,我区第一批社会保障卡应用在昌吉州、博州、阿勒泰地区试点,当年共发放60万张。今年,我区计划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为发卡对象,全区所有地州市均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使用;2013年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城镇参保人员的普及,农村参保人员持卡率达50%以上。到2015年,自治区计划发放1120万张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基本实现其在城乡参保人员中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