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李炳忠 杜宇) 2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直安居工程居住区等20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移交的范围、责任分工、移交内容、实施的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此举将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物业管理体制,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整个工作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此次移交的范围包括市直安居工程居住区12个小区和府前小区、清风小区、辽河小区、海河南区、海河北区、金融小区、惠州小区、惠园小区等20个住宅小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政策的制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负责中心城规划区内(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的收取,并存入东营区设置的专户;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报告的店外(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毁绿种菜和私建停车位等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做好城市社区“一卡通”推行工作,委托东营区统一代收相关费用;东营区负责中心城规划区内(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综治、公安、工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卫生、环保、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部门职能进社区及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据了解,此次移交的内容包括档案移交、文件移交、物管用房移交。实施步骤包括准备、移交、运行等三个阶段,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已成立市直安居工程居住区等20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移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