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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食药监局将对医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级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2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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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21日讯(记者 张进春)今日,记者从成都市食药监局获悉,成都市食药监局出台药械经营企业不良行为分类表及信用等级初次评定办法,拟对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信用进行等级评定。

  据了解,“不良事件分类表”按程度对企业不良行为事件划分为A-D类,根据药械经营企业最近两年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类型和频率进行评分,评分方法采用倒计分制,分数越高,企业既往信用等级越差。食药监局根据企业的评分结果对其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和严重失信4个等级。年底前,成都食药监局将首先完成对承担我市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批发企业的信用等级初次评定的工作。

  根据《成都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的初次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企业近两年不良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根据企业最近两年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类型和频率,对企业进行评分。评分方法采用倒计分制,分数越高,企业既往信用等级越差。并根据评分结果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初次评定。

  二、按照“不良事件分类表”对企业不良行为事件的划分,发送一次A类事件计6分,发生一次B类事件计4分,发生一次C类事件计2分,发生一次D类事件计1分。

  三、根据企业在初审前两年内不良事件发生的类型和频率,对企业进行累积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

  评分结果在1分及以下的,初评结果为守信。

  评分结果在2分或3分,初评结果为基本守信。

  评分结果在4分至5分,初评结果为失信。

  评分结果在6分及以上的,初评结果为严重失信。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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